▲志與氣與力

原文(原文沒有分段也沒有標點符號,只有斷句符號):

志氣力三者,甚難區別詳論。
雖然,今試分之,設眼前有某物,欲取之之志一起。

手乃向前出矣,是即隨志而通於氣。
故使用此物,當隨氣而集於力。


力之所出乃氣之所集。
氣之所通亦力又所集。

此乃一定之理。
氣力非二物也,雖然力如先出而行事,則其害甚多,故當捨力而唯熟練其氣。
氣之使用,至於融洽無間,則人人固有之力,得應其事隨其量而出,固不待教而后明也,此非志氣力三者合一之妙用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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