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、執著、放下

最近和朋友討論哲學,不過以佛家為大多數探討的角度
因為《不為難自己的練習》這本書的讀書會


有兩個故事要講



《不為難自己的練習》作者,小池龍之介解釋「業障」是一種「內心蘊含的能量」
我覺得是一種「自己沒有能力改變的生活習慣導致的情緒累積造成的反應」。


1. 孝順父母才能擺脫父母

沒有人可以選擇父母,對於父母的感受,成為了原罪(也許我用這個詞不是很適合!XD)
最近有一則新聞:「花布包母」
是facebook轉貼的圖開始,一個年近半百的兒子,抱著中風的媽媽在醫院,而今天看見報紙,原來是一位調查局的人,因為要照顧媽媽而放棄升官回鄉就近照顧。

這是「孝」?(抱歉,我真的打問號)

facebook有人留言:這是第25孝:花布包母

但是,24孝真的是值得學習的「孝順」?


《不為難自己的練習》以佛教的觀點切入孝順這件事,我的讀書心得是「由做好自己開始,改變家庭教育對彼此的改變,潛移默化的改變父母,讓他們感受絕對包容力的愛,無條件的愛,父母就會改變相處模式,讓家庭相處的氣氛變好」這就是孝。

簡單的說,對父母教育(身教)則是孝。

但是,為什麼要這麼做?這麼做,真是孝嗎?


關鍵點在於:擺脫父母對自己的「無形的影響」

父母的婚姻情況,會反映子女對愛情的觀感,和保護機制。

因為執著著想逃離父母構築的世界,而這份執著卻潛在的影響著自己選擇伴侶的想法。
愈單純的想脫離,愈擺脫不了,甚至於愈陷愈深,自己不自知。
為什麼?


因為,執著,害怕的執著!


在某些不經意的事情,產生情緒上的反映,但是這份情緒反映的原因不明
覺得這樣的男生不會給你愛或安全感,覺得另一種男生會!
這樣的選擇,也許是出自於一種執著,而不是生物本能的選擇

所以,父母的人生,將藉由家庭教育或習慣「遺傳」給子女。

而這份執著,算是一種業障。

破解業障,必須使用前額葉中的某一部份(產生理性的那一個部份)
使用理性讓自己選擇努力而痛苦的活著,這樣一來就可以改變業障。



2. 個人修養好,才能擺脫業障

坐火車去玩,遇見一個小朋友吵到不行,而父母卻放任不制止,後來父母擔心的是自己的丟臉而制止小朋友,帶去另一個座位讓小朋友自由活動。

「坐火車被小朋友吵到怒」這件事要拆成兩件事!

    - 公共場合的吵鬧
    - 動怒


- 公共場合的吵鬧
從人性的生物本能告訴我們,這是正常而不該被限制的
從文化的角度看,這是不合適的行為,因為干擾了別人

從《哲學與人生》對人性的解釋來看

第一,「荷馬史詩:能夠=應該=必然」這是原始的想法,應該是能夠≠應該≠必然
第二,「載爾菲神殿:認識你自己,凡事勿過度」對「知」的態度與對「行」的原則
最後,「亞里斯多德:人是理性的動物」


小朋友的生物本能是「能夠=應該=必然」,但是文化教我們不可以這樣,卻沒有說什麼,覺得不舒服,其實是「行」必須被規範住。但是也是如此而已,就事情的發展,應該是提醒父母該規範孩子的「行」不該放任。


而自己情緒上動怒,而有所影響,和上述並不互斥。

而且再引用《不為難自己的練習》的「業造成的影響」,所以對於自己的修養是非常重要的,如果沒有業障對自己的影響,其實小朋友的吵鬧,可以被看做是一種天真的野性,對內心沒有任何的殺傷力才對(但是對於教育來說又不是這麼一回事了)。

但是,從文化的規範,加上怒斥小朋友行為,不過是一種業障造成的情緒,並且以文化來合理化自己的情緒行為,並不代表這真的是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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